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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疫情下雇主应该注意的几点法律问题


加拿大的雇主有义务向雇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在Covid-19疫情爆发期间,还在营业的各位雇主应当起码做到以下事项:


首先,要避免集体恐慌。雇主应当即时跟进政府有关疫情的最新信息;安排公司里专人负责跟踪最新信息,确保指派人员有权对取消会议,旅行限制,办公室关闭等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第二,引导雇员熟悉了解有关疫情的相关信息。包括: 1. 提供有关疫情信息,包括如何区分普通感冒和流感与covid-19;2. 确保政策到位:比如规定洗手次数和方式,不要用手接触面部,打喷嚏咳嗽要遮住自己口部等等;3. 公司设定邮件自动提醒功能,提醒以上政策; 4. 确保雇员理解身体不适的员工必须及时自我隔离。


第三,确保工作场所备有相关卫生产品比如洗手液,手纸,消毒液,消毒纸巾等。


第四, 确保雇员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政策规章, 比如1.劳动法相关规定,包括病假,劳动安全有关规定,公司对失去劳动能力员工的福利政策等;2. 公司紧急问题处理清单和流程;3.疫情期间公司针对外来访客的特殊流程;4. 确保雇员了解远程工作必须遵守的规则,比如使用的软件,注意保密义务和保护他人隐私等内容


第五, 在工作中注意避免非必要的人与人接触和互动。1.会议安排应该有合理间隔,避免同时多人在办公空间聚集;2. 非紧急会议可以适当延期和改期;3.安排视频会议


第六,尽可能根据工作性质,安排雇员在家工作。


第七, 对雇员的合理要求尽量提供帮助和支持:1.要了解有关人权保护有关立法,不能给雇员造成不合理困难;2. 确保身体不适员工有时间预约和会见医生;3. 尽最大可能确保因子女停学无法上班的雇员可以在家工作。


第八,审查公司各种商业保险是否有足够的涵盖内容可以保护公司和雇员免收和少受损失。


第九,做好准备,雇员可能依法行使权利,以合理理由拒绝上班。


第十, 隔离措施: 注意疫情时期随时可能修改变化的有关隔离期间员工特殊待遇的相关立法。比如阿省规定,因隔离或者需要照顾隔离家属而无法上班的员工,雇主要给予14天的带薪假而且不需要医生病假条,且不需要为雇主工作满90天。


第十一,确保有足够的雇员能保证生意政策运营,因为随时可能有员工自我隔离。


第十二,审阅和雇员签署过的劳动合同,确保解雇理由和程序合法合规。减少薪水和辞退员工,可能构成非法辞退,产生法律责任。


第十三,自我隔离结束回来上班的员工,如果存在covid-19症状,建议雇员要向雇主提供医生证明。


第十四条,确保在保护雇员隐私方面合规:1. 雇主对雇员的个人健康状况有保密义务。但保密义务和保护公关安全要有一个平衡。在目前宣布紧急状态情况下,公共安全优先于个人隐私。2.雇主要避免违反人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得对有covid-19症状的雇员有歧视待遇。


第十五条,确保公司有完整的书面记录:1.记录公司对抗疫情采取的措施;2.记录雇员误工原因和应对措施;3. 确保按照本省要求,依法保有相关雇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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