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柏杨律师
长效委托书在广泛的定义当中是指一份书面的文件。内容指明一位委托人(Grantor)将自身的一些权力委托给受托人(Attorney)。委托书当中提到的Attorney 不同于我们平常生活中或在律政剧里面看到特指律师的Attorney。在委托书中的Attorney仅仅是指接受委托并且同意代替委托人履行一些权力的个体。
长效委托书在个人财富以及生活规划当中是非常必要的。 不同于遗嘱,长效委托书的意义在于在委托人尚且在世,但是丧失了决策能力之后还能通过委托的形式来要求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处理财产,医疗,以及其他事宜。在个人丧失自主意识或决策能力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长效委托书,那么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就是法院会强制指派监护人来处理以上所有事宜。法院指派监护人的问题在于以下几点:
1.延迟:加拿大的法院效率较低,从医生宣布一位病患丧失决策能力到法院正式指派合适的监护人可能需要经历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
2.费用:如果没有正式的委托书,个人家属想要申请成为监护人需要花费大量的律师费以及精力,甚至有可能会被法院要求交一笔担保金;
3.财务上的损失:在法院做决策的过程当中,没有人可以有权管理个人财产。财产可能会因为疏于管理而缩水;
4.精神以及财务压力:在无人可以合法接受个人财务的管理权的同时,家人,特别是未成年子女可能会承受极大的精神以及财务上面的压力。
如果我跟我的配偶拥有联名账户以及联名房产,是否就不需要委托书了?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没有委托书,夫妻任何一方丧失意识或决策能力,政府指派的公共信托人则有权利分割并且冻结联名账户,以及阻止联名房产的出售。
如果我已经起草遗嘱,是否就不需要委托书?答案同样是否定的。通常律师帮客户起草遗嘱的同时也会建议客户起草委托书。遗嘱委派的执行人的所有权利只有在立遗嘱人过世以后才会生效。而委托书里面指派的受托人的所有权利会在委托人过世以后立即终止。两份法律文件都是必要的。
想了解更多关于委托书,遗嘱,以及财富传承的信息,请联系柏杨律师403.456.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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