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生意往往是从个人经营,进而合伙,再发展成较大规模公司的过程。在生意逐渐发展过程中,有很多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本文从生意组织形式,经营风险,财富传承,企业管理等方面,提供一些实用信息,希望对准备创业和正在创业的朋友有所帮助。 先讲一下在加拿大,尤其在阿尔伯塔省,做生意可以选用那种形式。 一. 个体经营(Sole Proprietorships) 很多做生意的客户来咨询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他或她是否要成立公司。个体经营相对简单,如果生意没有进入正轨,采用这种形式相对可以节省费用。在法律意义上,个体经营的业主和他(她)的生意是同一主体。这种同一性体现在: 1. 从税收角度,所有生意收入都属与经营业主的个人所得; 2. 从法律责任角度,业主需要用自己的全部个人资产对生意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个问题是是否需要在省政府登记备案。除了使用有别于本人的名称,一般的个体经营不需要和省政府登记备案。不过一般个体经营业主都希望跟政府注册一个商号(TradeName),同时银行开户时一般也会要求开户人提供一个政府提供的登记文件(Declarationof Trade Name)。 二.合伙(Partnerships) 阿尔伯塔省有合伙法(Partnership Act)对合伙企业的权利义务责任作出规定。根据该法第1(g),合伙的含义是合伙人以盈利为目的共同运营生意(“partnership” means the relationship that subsists between persons carrying on a business in common with a view to profit“)根据该定义,单纯共同拥有联名财产,且该财产产生被动收入不足以证明合伙关系的存在,法律要求合伙人要“共同运营生意”。 根据该法的第四条,构成合伙关系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作为律师,一般建议合伙开始投资做生意之前,合伙人参照该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草拟合伙协议,来确定双方对生意运营的参与程度和分工。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伙法规定,合伙人身故,合伙企业要解散,但合伙人可以拟定合伙协议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外连带承担责任。根据合伙法第四条,如果父母仅是希望资助子女做生意,想避免被子女的债权人认定为子女的合伙人,从而要共同承担责任,在向子女借款时一定要签署书面借款合同。 关于行政管理方面,合伙法规定,从事贸易、制造、提供服务和矿业的合伙企业必须向省政府备案登记 (Declaration ofPartnership )。 三.有限合伙 (Limited Partnerships) 有限合伙是按照合伙法有关规定创制的生意形式,被广泛运用于房地产开发等领域。有限合伙里存在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一般合伙人负责生意的日常运营并用个人资产对生意负责;有限责任合伙人仅在自己的出资范围对生意负责。在使用这种生意形式时需要注意,避免将资产丰厚的合伙人命名为一般合伙人。 四.联营 (Joint Ventures) 联营多用于房地产开发等大型项目,对家族生意的作用有限。 五.公司(Corporations) 公司是家族生意最常用的形式。一般常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 一人公司 家族生意创始之初, 很多公司都只有一个人。这个人即是公司的唯一股东,也是公司的董事和经理。虽然只有一个人,业主应当时刻提醒自己,公司和您个人是法律上分开的两个主体,各自承担自己法律范围内的责任。如果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混为一谈,以后会在税务,债权债务等方面出现问题。为了将公司和自己区分开,避免纠纷,业主应当做到:a.保存完整的公司记录(minutebook);b. 每年按时年审;c.公司和个人财务记录分开;d.记录公司分红情况;e.代公司签字时注明自己身份。另外作为公司的董事,根据公司法有时候会个人承担法律责任,所有要注意自己对雇员的代抵税款义务等法定义务。 2. 夫妻公司 夫妻公司一般情况不需要签定股东协议。夫妻作为股东可以考虑购买人寿保险,同时要考虑婚姻关系出现危机的可能性。另外根据公司法,要设计好股权结构来适应某些需要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绝对多数投票的情况。 3. 父母和子女共有公司 这种公司可能父母需要购置人寿保险,指定公司为受益人。另外隔代人往往在公司决策上容易产生分歧。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4. 兄弟姐妹共有公司
这种公司和非亲属公司最为类似。兄弟姐妹之间如果权利义务没有约定清楚,也会导致公司发展中遇到管理问题和权属问题。这种情况下,股东协议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在股东协议里,大家约定好各自对公司的参与情况,尤其要约定各自配偶对生意的参与程度。另外更要约定好股权退出机制,以免未来因纠纷导致生意失败。
待续。。。。。。
作者联系方式:
200, 1055 20thAve NW Calgary, AB T2M 1E7
Tel: (403) 456-3977
Email: info@kzhanglaw.com
Website: www.kzhanglaw.com
コメント